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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加速都市更新,台北市海砂屋逾2000戶,因住戶整合困難拆除速度牛步,建管處為加速推動海砂屋拆除重建房屋修繕,近期修法明訂海砂屋未停用且不同意重建戶,罰金從5000元調高1倍至1萬元,累計裁罰頻率從半年改為3個月1次,8月1日起正式上路。

新法8月1日上路

北市海砂屋大多是1981至1983年興建,歷經921大地震及長時間使用,陸續出現牆壁或天花板混凝土剝落、鋼筋裸露等情況,居住安全堪慮,經統計目前北市尚有55件海砂屋,46件列管須拆除重建、9件可房屋修繕補強,總共有逾2000戶海砂屋,其中以士林區15件、592戶最多。

建管處指出,海砂屋若被認定要拆除重建,公告2年後必須停止使用,因應許多海砂屋有住戶不願配合,於是修改海砂屋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下月起,若停止使用戶達全幢總戶數三分之二以上、領有拆除執照或建照,未停止使用住戶每次裁罰金將從5000元提高到1萬元,連續開罰期限也從6個月縮短為3個月。

針對海砂屋出租或營業場所使用者,因房客及消費者不易察覺建築為海砂屋,若經3次裁罰仍不停止使用,將對建物所有權人開罰10萬並限期1個月內停止使用,逾期未改善則斷水斷電。

參與房屋修繕更新可暫免裁罰

建管處說,此次修法除加重罰金及縮短連續開罰頻率,同時放寬海砂屋住戶參與更新重建暫免裁罰,只要備妥「安全判定書」及「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即可申請免罰,希望提高所有權人同意拆除比例,縮短海砂屋重建時程,確保民眾居住安全。

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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