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中國共享住宿發展報告2018》顯示,2017年我國共享住宿市場交易規模約145億元,預計到2020年達到500億元。

  這麼火的市場,參與其中的主體自然免不了良莠不齊。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旅遊管理係主任蔡紅在調研共享住宿時發現台北短期住宿,有的房源並未完全披露安全方面的信息,存在故意隱瞞的現象,“我們曾經在某平臺上看到,有個房源的圖片非常漂亮,但是去了之後卻發現,房源周邊在進行大的裝修,樓道狹長而且燈光昏暗,墻上貼了很多小廣告,跟圖片反差很大”。

  如今,隨著我國共享住宿領域首個行業自律標準《共享住宿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發布,一直缺乏行業標準的共享住宿行業或將告別野蠻生長時代。

  11月15日,由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牽頭制定的《規范》在京發布。針對目前行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熱點問題,如城市民宿社區關係、入住身份核實登記、房源信息審核機制、衛生服務標準、用戶信息保護體係、黑名單共享機制、智能安全設備的使用等,《規范》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國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徐長明認為,《規范》發布是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共享經濟標準化建設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規范運營管理,推進行業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實踐突破,也是共享經濟領域推進協同監管的有益探索,希望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提供參考。

  “對于共享經濟這樣一個新興業態,相比法律這樣的硬法,《規范》這樣的軟法是一種很好的嘗試,有助于探索規則的形成。同時,可以在《規范》實施過程中總結經驗、歸納問題,等到以後立法時機成熟時,可以作為參考。”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

  共享經濟已進入規范發展年

  《中國共享住宿發展報告2018》顯示,2017年我國共享住宿市場的參與者人數約為7800萬人,其中房客約7600萬人,主要共享住宿平臺的國內房源數量約300萬套。

  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于鳳霞認為,對于包括共享住宿在內的共享經濟而言台北短期住宿,2018年稱得上是規范發展年。

  “從政府或政策層面看,在交通出行、內容、金融等多個領域,都在完善相關監管制度,並且越來越強化制度的落實;從行業和企業層面看,在行業協會、第三方社會組織的帶領下,行業自律不斷加強,企業也在積極採取措施配合政府監管,加強平臺安全保障工作。”于鳳霞説。

  徐長明指出,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確實引發了諸多問題,監管方面遇到新的困境,比如用戶權益保護保障比較難,傳統的屬地管理模式局限性也日益突出,城市治理和社區管理等都面臨著新的挑戰,這也是2018年加大對共享經濟規范力度的原因所在。

  借著共享經濟風口而快速發展的共享住宿,同樣迎來了規范發展年。

  于鳳霞認為,共享住宿業發展過程中面臨一些問題,比如在突出個性化服務的同時如何保障服務質量、如何妥善處理共享住宿發展引發的社區管理問題等,對于共享住宿這一新興業態,一些傳統住宿業的管理辦法無法直接套用。

  “因此,採取有效措施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安全保障,為用戶提供高質量服務,對這個行業健康快速發展至關重要。這也是制定《規范》的重要原因。”于鳳霞説。

  共建黑名單機制提升可操作性

  多位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規范》不僅明確了一些特定術語,同時具有很強的操作性,這些內容和理念,都可以為今後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提供經驗借鑒。

  作為我國共享住宿領域首個標準性文件,《規范》是共享經濟標準化體係建設方面的一個重要探索。尤為重要的是,對共享住宿、共享住宿平臺、房東、房客、房源等行業特定術語首次進行了界定和明確。

  《規范》明確,所謂共享住宿,指的是利用自有或租賃住宅,通過共享住宿平臺為房客提供短期住宿服務,房源房間數不超過相關法律規定要求。

  與此同時,《規范》的制定理念與電子商務法的立法思路頗為接近,力圖在促進發展和規范秩序之間尋求平衡。

  于鳳霞告訴記者,多方位了解相關部門在民宿管理方面的需求,既著重解決當前面臨的問題,同時結合行業發展趨勢進行前瞻性的引導,是《規范》的顯著特點。

  “針對這個領域發展中存在的和社會民眾關心的焦點問題,如社區關係、入住核實登記、房源信息審核、安全衛生標準、信息保護和知識産權、交易與糾紛解決、房客素質等方面,對各相關主體提出了規范要求。另一方面,也結合這個領域的技術創新和未來發展趨勢,前瞻性地進行引導。如在智能安全硬件設施的使用、攝影實拍、平臺間黑名單共享、房東培訓等方面作出了相應引導和鼓勵性規定台北短期住宿。”于鳳霞説。

  為了讓《規范》能夠更具可操作性,《規范》在制定過程中深入了解了小豬短租、Airbnb、途家、榛果民宿等4家企業的創新實踐。值得注意的是,這4家企業基本佔有我國共享住宿市場的90%以上。

  于鳳霞認為,處于市場一線的企業最了解用戶需求和市場“痛點”,為了能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企業都在致力于為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和體驗,實踐領域的創新是最活躍的。這些企業在信息驗真、在線交易、入住保障、安全保險、信用記錄和雙向評價等方面的探索和積累,為規范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實踐基礎,也確保了規范的可操作性。

  《規范》提出,應建立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或在線投訴解決機制,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用戶投訴,主動解決消費糾紛。

  “我們有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建立了快速的客服介入機制,可以對用戶做到快速處理和快速補償。如果房東在經營時發生了一些違規行為,平臺可以立即介入,對房東的一些不合規行為進行處罰,嚴重者可以將其房源進行下線。”榛果民宿安全事務總監陳君説。

  同時,《規范》明確,應有針對房客不良信息及違規行為的管理制度,對虛假注冊、刷單、線下交易、虛填或拒填入住人信息、違規點評行為及時發現並處理。

  小豬短租副總裁潘採夫告訴記者,小豬短租對整個安全體係方面的工作要求非常高,設置了智能門鎖、智能報警器、智能煙感器、智能噪聲報警器等設施,“例如,在世界杯期間,如果因為看球達到一定分貝而被鄰居投訴,房東會收到警報,然後提醒房客注意周邊環境,這樣就很好地處理了鄰裏關係”。

  《規范》還針對違規行為的處置,作出了一些要求台北短期住宿。例如,宜建立平臺間用戶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公示違法違規的房東、房客及房源的黑名單。

  應從數字經濟層面立法

  一些專家認為,《規范》對于共享民宿的發展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也會為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提供一些經驗借鑒,但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仍然離不開法律的保障。

  《規范》提出,平臺和房東應遵守法律,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絡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知識産權保護、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義務。

  北京大學市場與網絡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永偉認為,這樣的標準非常合理,然而,我國規范共享住宿行業的法律仍然缺失,對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遵守什麼樣的法律,《規范》缺少了明確的説明。可以説,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如果想讓共享住宿在這條道路上順利前行,立法必不可少。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認為,《規范》的發布有利于推動共享住宿行業良好秩序的形成,可以為這方面的立法提供經驗,“需要強調的是,立法不應僅僅針對共享住宿,而是要著眼于整個共享經濟,從更高的層面進行立法,比如從數字經濟的層面進行立法”。

  “在整個共享經濟層面,我們的監管模式仍然有很多需要探索的地方,比如,市場準入門檻的設置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所謂共享,並不要求專業人士從事專業的事情。例如,不是專門的酒店和經營者,卻非要讓他們取得酒店和酒店經營者的資質,這樣的規定未必合理。但如果完全放任不管,肯定也不行。”阿拉木斯舉例説。

  阿拉木斯指出,我國今年8月出臺的電子商務法無法適用這一領域,關于共享經濟監管模式,仍然需要繼續探索,這也是世界上其他國家所面臨的現狀。

  薛軍認為,共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重新塑造了整個社會的基本面貌台北短期住宿,平臺角色無法按照傳統的框架準確定位,導致傳統的法律分析模式無法適用。面對這樣的變化,應實事求是,突破傳統的法律束縛,期待創新的法律范疇來解釋、調整新出現的問題。

  “未來關于共享經濟的立法,需要注意幾個關鍵問題。例如,一定要確保共享經濟和其他業態處在同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中,可以給他們一個自由的空間,但不能允許其享受法律上的特權。再如,立法要特別注意涉及生命財産安全的規定,一定要明確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就像《規范》中提到的入住身份核實登記、房源信息審核機制、用戶信息保護體係、智能安全設備的使用等保障措施,都可以考慮。

資料來源:新華網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台北短期住宿
    全站熱搜

    henrylin4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